本版服務條款於 2024 年 12 月 18 日更新。有關詳細資訊,請參見此處。
新版的服務條款公告於網址:http://www.merxwire.org/faqtw/terms-of-service-tw/
Merxwire 服務條款
新聞或新聞稿(以下皆簡稱”新聞稿”)是一種新聞式宣傳文稿,由公司、機構、政府、企業主或個人等單位公開發送的消息文件,用以公佈有新聞價值的消息。本公司協助顧客發布新聞稿,向公眾、特定族群或新聞媒體傳達公開的消息內容。例如,顧客品牌消息、開始新服務、推出新產品、舉辦活動或展覽、值得重視的專案、商業聯盟或事件澄清等,都可以通過新聞稿傳達給公眾。本公司與顧客間建立內容的信任度實為重要,雙方對於訊息披露的態度必須秉持誠實和透明,而非隱瞞、偽造,才能贏得公眾的信任。
本公司秉持信任的原則妥善傳遞顧客的資訊,雙方請遵循以下條款,以為本公司與顧客間合作的基石。
本公司基於”協助顧客發送合法且正確的公開消息”理念和遵循”MERXWIRE 新聞稿編輯與發佈指南”)以下簡稱”發布指南”),為顧客提供新聞或新聞稿發布或發送服務(以下簡稱”本服務”)。《MERXWIRE 服務條款》(以下簡稱《服務條款》)是指本公司與顧客雙方使用本服務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每個用戶適用的條款構成及各類條款的優先程度
- 使用本服務時須遵守服務條中所列的條款,即發布守則中所載明的各項條款(以下統稱”個別條款”)。
- 新聞稿內容應遵守發布指南。
- 新聞稿內容應遵循相關的條款(以下簡稱”相關條款”)與補充條款(以下簡稱”補充條款”)。
- 服務條款、個別條款、發布指南、相關條款與補充條款內容有衝突或不一致的情況下,應以限制較嚴格之條款為優先遵循為原則。
第二條 各條款約定
- 為使用本服務,必須先閱讀各條款全文並同意其全部條款。
- 您購買或使用本服務,即視為您已了解各條款的內容並同意其全部條款。
第三條、定義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各條款中的術語定義如下。除以下各項中的術語外,基本條款中所定義的術語亦適用於各項條款,除非另有說明。
- “本服務”是指本公司以基本條款前言所述為目的,向用戶(第10項中的”用戶”)提供的服務。
- “使用”本服務是指與本服務相關或通過本服務進行的一切活動,不僅包括在本服務上發布消息或在本服務中利用消息的行為,還包括瀏覽和接收消息。
- “網站”係指提供本服務的網站、應用程式或軟體的統稱。
- “企業用戶”是指在同意服務條款和企業相關服務的條款後,按照本公司規定流程申請或註冊使用本服務,並經公司批准的顧客。
- “媒體用戶”是指同意服務條款和媒體條款並按照公司規定的方式註冊使用本服務的媒體成員(指第8項中的”媒體從業者”)。經本公司篩選並批准用戶註冊的申請人(包括但不限於記者、編輯、作家等)。
- “一般用戶”是指同意服務條款和一般條款,並按照公司規定的方法申請或註冊使用本服務的人。
- “註冊者”是指具有以下一項或多項資格的人:企業用戶、媒體用戶、一般用戶。
- “新聞從業者”是指,無論是否具備媒體利用者資格,作為以報導為業務的經營者,或以報導為目的,使用本服務刊載的資訊的人將通過本服務獲得的訊息用於在自己或第三方媒體上傳播資訊(包括引用、轉載新聞稿,下同)。
- “訪客”是指未註冊為用戶使用服務而以與一般用戶角色查看、接收本公司發布的資訊或資訊的人。
- “用戶”是指使用服務的任何人,包括特定類型用戶、註冊者、新聞從業者以及不屬於註冊者的訪客。
- “帳戶”是指作為註冊者註冊和使用服務的賬戶。
- “新聞稿內容”是指用戶使用本服務,由本公司代為發送、發布任何消息的任何行為。其中包含新聞稿中的任何內容(包括文本、附帶的圖片、影片、音檔、圖表、表格、電子文件和任何其他訊息)。
- “合作媒體”是指與本公司關聯並轉載使用本服務的顧客在本服務上發布的內容的媒體。
- “新聞稿”是指用戶提供或委託本公司撰寫或發送或發布的新聞消息內容。
第四條、條款變更
- 本公司可在未徵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變更各項協議。使用本服務時,請確認最新條款的內容。
- 如果公司修改任何條款,公司將在網站上公佈修改內容和修改日期。
-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視為用戶已閱讀且同意當時版本的服務條款。
第五條、註冊使用本服務
- 用戶應自行負責使用本服務,對使用本服務所採取的一切行為及其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 用戶欲使用本服務前,用戶必須提供本公司或媒體要求的相關資料以註冊本服務(以下簡稱”註冊”)。此外,為了註冊成為用戶,必須滿足相關適用的條款規定,前提是該人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 同意各條款與規章並能夠繼續遵守者。
(2) 申請註冊者須是該用戶本人或機構負責人,或具備代理用戶簽訂契約或合同的權限者
(3) 本服務合作的媒體不提供予可能涉及違反法律或違反該國社會倫理文化或與負面負面觀感有任何牽連的用戶。
(4) 以往未曾被本公司或相關企業撤銷註冊者資格(以下簡稱”註冊者資格”)
(5)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合提供本服務者。
- 用戶向本公司申請註冊使用本服務時,應選擇註冊者類型(如企業公司、媒體用戶、一般用戶等用戶類型)。如果註冊者要更改或增加註冊者類型,用戶應遵循本公司程序申請修改。
第六條、註冊者的註冊資訊及處理
- 註冊者使用本服務時,公司將獲取用戶的法人或個人資訊和其他特定資訊(以下統稱”註冊者資訊”)。
- 註冊者應自行負責註冊資訊的正確性。註冊資訊如有變更,必須按本公司規定的程序立即更正,您有責任管理和更正。如果註冊資訊發生變更,但註冊者未按照公司規定的程序進行變更通知,公司可將註冊資訊視為未發生變更。即使通知了變更,登記資訊中反映的變更前進行的交易和各種手續也可能以變更前的資訊為基礎。
- 因註冊者註冊資訊不實、錯誤或遺漏而造成註冊者的任何損失,應由該用戶自行承擔,本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註冊者主動註銷
- 註冊者可以主動聯繫本公司客服人員註銷使用本服務資格。在這種情況下,已註銷的註冊者帳號將無法再被使用,日後亦不提供查詢該註冊者帳號的任何資訊。
- 即使終止後,註冊者也不免除使用服務期間產生的任何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停止提供本服務、取消註冊者資格
- 如果公司確定用戶有以下任何一項情形,本公司可以在未經用戶同意的情況下暫停或取消用戶使用本服務。
(1) 未符合第五條(使用本服務的註冊)第2款的條件,如果違反第十四條(禁止的項目),或者有可能屬於本款所列舉的情形;此外,如果違反或可能違反本公司相關條款、規範、或發布指南,亦可能的暫停或許消註冊者資格。
(2) 註冊資訊存在虛假,錯誤或遺漏。
(3) 本公司多次無法透過註冊者所留的聯絡資訊聯絡到註冊者。
(4) 超過2年未使用本公司服務者。
(5) 本公司認為必要的其他情況。
- 本公司停止註冊者使用本服務或取消註冊者資格時,不須主動通知註冊者或用戶。
第九條、關於本服務的通知方法
- 本公司就本服務通知註冊者時,以向註冊者註冊服務的電子郵件地址發送電子郵件,或本公司與註冊者約定的通知方式,或本公司認為合適的方式方式通知註冊者。
- 即使發送到註冊者註冊的電子郵件地址的電子郵件由於某種原因未到達註冊者,公司將不會另行通知用戶或註冊者,視為已送達。
- 即使因註冊者無法接收公司發送的電子郵件或公司已註冊者身分而不再發送電子郵件而導致註冊者遭受損失,公司也不對註冊者的任何損失負責。
第十條、本服務的使用
- 用戶應根據各協議及本公司不時通知的其他內容,在各協議的範圍內以及本公司另行規定的條件、內容、方式等範圍內使用本服務。
- 用戶應對使用本服務及通過本服務發送、接收的資訊負全部責任,不得給本公司造成任何不便或損害。
- 如果用戶與其他用戶或第三方之間因使用本服務而發生任何糾紛、糾紛等,用戶應自行承擔責任和費用解決。
第十一條、本服務的變更和停止
- 本公司可不通知用戶而變更本服務的內容及規格。
- 公司可在不通知用戶的情況下變更或停止本服務的內容。
- 符合下列任何一項時,公司可以在不事先通知用戶的情況下暫停提供服務。
(1) 進行本服務所需的設備和系統的維護、檢查和更新時。
(2) 本服務發生系統故障時。
(3) 因火災、停電、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而難以提供本服務時。
(4) 進行本服務的所在國家或地區的國定例假日或當地政府公告停止上班時。
(5) 不在上述條件下的其他不可預見的情況,導致本公司難以順利提供本服務。
- 公司不對因公司根據本條採取的措施而給用戶造成的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第十二條、使用環境的準備
- 本公司未經用戶同意,擅自變更本服務的使用環境(指本公司指定為可使用本服務的環境;以下簡稱“使用環境”) ). 如有變更。
- 用戶應自行準備電腦、通訊設備、軟件、網絡連接環境及其他必要的設施及其他與使用環境相適應的使用環境,費用由用戶自行承擔。
第十三條、智慧財產權的歸屬
- 與產品內容相關,包括版權在內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發布該內容的用戶公司或向用戶公司授予許可的人。
- 本公司擁有通過本服務提供(包括各項產品)產生的內容、數據和其他資訊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包括已刊登之新聞稿版權。
- 除產品內容外,與本服務相關的所有智慧財產權均屬於本公司或向本公司授予許可的人(許可人)。基於各協議的使用本服務的許可不代表許可使用本公司或我們的許可人與本服務相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十四條、禁止事項
用戶在使用本服務時,不得進行以下行為。
- 違反各項協議的行為。
- 在用戶註冊時或任何其他情況下,偽造提供的資訊或不完整資訊的行為。
- 損害或可能損害他人的知識產權、肖像權、隱私權、名譽、信譽或任何其它權利或受法律保護的利益。
- 違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張貼、發送、張貼、傳播淫穢或暴力資訊、圖片、視頻、聲音、等) 。
- 犯罪行為或意圖鼓勵犯罪行為的行為。
- 在本服務中提供虛假資訊或虛構資訊的行為。
- 妨礙本服務運營的行為。
- 損害信譽的行為、攻擊或侮辱性語言。
- 對本公司或媒體的服務的造成損害。
- 未經我們許可的廣告、銷售活動、商業用途或為此目的。
- 以收集和積累第三方資訊為目的。
- 將帳號等轉讓或出借給第三方,或以其他方式非法使用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使用第三方帳號等使用本服務的行為)。
- 披露、發布、傳送或散佈垃圾郵件、垃圾郵件等。
- 未經授權訪問或使用公司伺服器或網站的行為。
- 披露、發布、傳送或散佈可能影響或損害本公司或瀏覽者設備的程式、軟體或檔案的行為。
- 任何複製、篡改或未經授權使用本服務中使用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 雖未發生前項任何一項行為,但但本公司判斷可能有意圖使其發生的行為。
- 其他,本公司認為不適當的行為。
第十五條、免責及損害賠償
- 新聞稿之採用或刊登之決定權在於第三方媒體,若新聞稿因第三方媒體因素延遲發布或未刊登,本公司不承擔此類情況下造成的可能損害之責任或費用。但發布成果若未達本公司承諾的規格,本公司將依據服務方案內容進行全額退款、部分退款或另外擇期發布。
- 用戶或訪客與第三方(包括其他用戶)提交之內容因使用本公司服務或產品而發生糾紛等時,用戶或客人應自行承擔解決此類糾紛之責任或費用。
- 本公司不為用戶或訪客因使用企業內容或其他服務而造成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間接損害、特殊損害、附帶損害、後果性損害、利潤損失)做出任何賠償,新聞稿為用戶或訪客委託本公司協助發送之內容,故用戶與客戶應自行負責任何責任或引發之損失。
第十六條 權利和義務的禁止轉讓
用戶不可以在未經本公司事先同意的情況下,轉讓其基於本條款的合同地位或購買自本公司的服務,或將因本條款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亦不得作為抵押品進行質押。
第十七條、適用法律和約定的管轄權
- 各協議適用於用戶使用本公司註冊所在地的法律。
- 用戶與本公司之間就各協議或本服務發生問題時,用戶與本公司應本著誠意協商。
- 如果通過前款的討論無法解決問題,需要提起訴訟時,根據爭議金額,用戶向本公司於臺灣註冊之公司購買服務者,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的管轄法院;用戶向本公司於日本註冊之公司購買服務者,以大阪地方裁判所或大阪府内的簡易裁判所為第一審的專屬管轄法院。